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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关税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0-09-14 16:52

  海关在征收关税的工作中,要做到依率计征,除了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税则归类,确定应按哪个税号的适用税率征税外,还要正确审定计征关税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即海关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的依据。

  1.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一般包括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和保费。通常以CIF价为基础。若货物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付给我方正常的折扣,则应在成交价格中扣除。

  进口货物采用CFR价格术语成交,应加保险费组成完税价格。其公式为:

  完税价格=CFR÷(1 – 保险费率)

  进口货物采用FOB价格术语成交,应加保险费和运费组成完税价格,其公式为:

  完税价格=(FOB价 + 运费)÷(1 – 保险费率)

  2. 进口货物应纳关税计算。完税价格确定后,查出适用的税率就可以直接进行计算了。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额=应纳税进口货物数量 x 完税后价格 x 适用关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