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金盛盛世延年养老两全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5 02:57

  金盛盛世延年养老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养老金给付: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养老金=保险金额 X 交费年期额

  在合同满期时,被保险人可一次领取全部养老金及红利,或与本公司另行书面约定后,将全部或部分养老金及红利储存于本公司,并选择下列领取方式中的一种领取:1、定额领取;2、定期领取。

  2、身故/残疾给付:被保险人于满期日之前身故,本公司将按约定方式计算“身故保险金”予身故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保险金额 × 保单年度

  3、其他保障:A.周年红利;B.现金价值

  备 注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至50/55/60/65周岁

  交费方式:

  交费期限:交至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