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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金祥年金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9:59

  友邦金祥年金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六十周岁后便可每月领取年金。第一年每月领取保额的百分之一,以后每年递增前一年度领取金额的百分之五。

  2、当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投保人将获得全数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令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3、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全数保额的身故保险金。

  备 注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至59周岁

  保险期间:

  交费方式:趸缴、年缴

  交费期限:10年、20年或年缴至59周岁

  产品特色

  案例设计小王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内勤,他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金祥,并选择年缴至59周岁。

  身故保障:10万元

  生存利益:

  1、年满60周岁后,便可每月领取年金。第一年每月领取1000元,以后每年递增前一年度领取金额的5%;

  2、年满75周岁,可获得10万元满期金。

  每月省下大约537元,小王就拥有了上述保障,外加享有随保险合同附赠的美国国际支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