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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0-09-07 16:27

  百年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1.费用补偿, 增加30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至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的30日内的住院治疗,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持续奖励, 最高100%:健康增额贺礼!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本合同持续有效,且无理赔记录,我们每2年增加本合同基本保额的10%作为健康增额贺礼,但累计不超过基本保额的100%;若发生理赔,所增加的累计健康增额贺礼在以后的保单年度全部自动取消,新的健康增额贺礼重新计算。

  3.保障多次, 每次半年:

  在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对被保险人住院180 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90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4.比例分档, 单项不限:

  报销比例可按条款约定为A档50%、B档80%、C档100%,给付限额=5000元X份数+健康增额贺礼(其中门诊费不超过500元),报销项目不分开做单独的限制。

  5. 多买优惠, 费用五折:

  从第2份开始每份的年交费率是首份的50%。

  注:本条款所涉及的报销费用,在实际报销中适用补偿原则,具体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