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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附加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0-09-07 16:25

  百年附加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1.住院有津贴 增加30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至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的30日内的住院治疗,按本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

  2.不设免赔期 补贴可一年:

  在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无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的给付保险金日数均以365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90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3.五年续保期 保障可持续: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自您首次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4.份数可自选 贴心更实用:

  根据您的需要,可以在公司投保规则的范围内自行选择购买的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