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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明年起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9

  【摘要】沈阳人社部门近期表示,从2016年起,该市将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政策,而且新的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的三类九档调整为八类。此次调整之后,可以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从而调动企业的参保积极性。

  按照规定,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新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国家规定的行业分类进行了统一调整。沈阳市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为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7%、0.9%、1.1%、1.4%、1.7%、2.0%、4.0%。

  此外,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3号)的执行政策标准将到今年12月31日废止。为了确保新政策落实到位,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已经开始着手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重新核定。

  慧择提示:为了应对经济下行的影响,今年来我国多个省市都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沈阳市明年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也适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