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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每年为企业减负400万元

更新时间:2017-08-27 19:30
  【摘要】石狮市人社部近期表示,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该市在今年10月份降低了生育保险费。企业生育保险费率从原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下调至0.5%,每年可以帮助企业减轻负担400万元左右。

  据悉,今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为贯彻落实这一政策,石狮市对生育保险基金结余及待遇支付情况进行测算分析,做出了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生育保险费率从原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下调至0.5%。“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后,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但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的企业生育保险费率实施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400万元左右,促进企业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保尽保,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受经济下行的影响,今年来我国多个省市都降低了生育保险费率,这可以有效减轻有人单位负担。除此之外,还可以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从而完善我国的生育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