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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费者骗保 浪费生育保险基金

更新时间:2017-08-25 19:31
  【摘要】生育保险是我国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为广大生育女职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部分消费者为了领取生育保险费,通过办假证等方法骗保,这违反了计划生育规定,而且还浪费了生育保险基金。

  事件回放:改姐姐分娩证据骗保
  近日,该市某大型企业一位姓谢女士申请报销生育保险费,但社保基金局的工作人员在核实相关资料时发现,该女士根本就没有生产,而是用伪造的证件骗保。
  原来,在市某大型企业上班的谢女士申请报销生育保险费,但社保基金局的工作人员接到谢女士的材料后,发现她提供的孩子出生证和正规出生证的颜色不一样,于是到该企业了解情况。谁知到该企业了解发现,谢女士在证件上所写的分娩时间依旧在公司上班,并在公司找到了她上班的打卡记录。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谢女士提供的证件除了名字是她的,其他的信息如配偶的名字、家庭住址等全部不符。原来,谢女士并没有生产,生产的是她的姐姐,因为她姐姐在农村没有参加生育保险,而谢女士在工厂参加了生育保险,所以,姐姐分娩后,谢女士伪造了一系列自己生产的证件骗保。

  现象调查:高额保费使骗保现象时有发生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该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48万余人。目前该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育龄妇女,可享受共计5000元~7000多元不等的医疗费、生育津贴和分娩营养费,仅今年上半年该市就有数千人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给参保人员减轻了经济压力。
  但随着享受待遇金额的提高,近年来,生育保险骗保案件时有发生。邓永光说,像谢女士这样骗取生育保险的案例,从2006年至今,社保基金局共发现22起,其中,2006年一共有8起,今年上半年有14起。

  部门说法:必须参加生育保险,骗保将受法律制裁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所以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保险,但如果为了获取保费骗保,将受到法律制裁。”邓永光说。
  据了解,只要参加了生育保险,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都可以按照政策报销相关费用,所以骗保的几乎都是违规生育第二胎甚至第三胎的,还要伪造一些假证件。根据这些特点,目前社保基金局已与公安机关和计生部门联合起来打击骗保行为。邓永光告诉笔者,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因为伪造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依法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而对于超生现象,将交由计生部门按广东省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谢女士竟然采取伪造的证件骗取生育保险费,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生育计划规定,而且还将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社保基金提醒广大市民,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前去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