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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亟待改革创新

更新时间:2015-11-03 10:41
  【摘要】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今也步入到老龄化社会。据了解,2014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积已经达到8.42亿人,与之前相比得到了显著增长。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险的法律体系还亟待完善,增强操作性以及实用性。

  金维刚是在近日召开的“《社会保险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上作此表述的。他说,城乡居民养老金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月人均养老金从55元增加到100元左右,其中70元来自中央财政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同时发布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报告》。报告称,在社保法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配套政策缺位、部分条款操作性差、执行不力以及部分条款不适应新形势等问题。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指出,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是在21世纪初叶的特定历史时期、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然而,法律已经作出规定还有一些并未落实到位,法律本身也需要适应中央的新要求、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不断完善。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依然任重道远,完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仍要改革创新。

  针对社保法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应依法加快制定和修改相关法规政策;完善现行规定,增强操作性;适时修改社保法相关条款;完善社会保险执法监督体系。

  慧择提示:我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可以进一步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国家关爱职工的最好表现。但是从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所以国家在未来应该改革创新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从而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