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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理财产品存在潜规则 消费者购买时需注意

更新时间:2017-08-27 05:23
  【摘要】股市的暴涨暴跌让很多投资者把目光转向了固定收益产品市场,短期理财产品因此受到了不少投资者的喜爱。短期理财产品不仅周期短、风险小,而且收益率也不错。但理财专家表示,短期理财产品存在一些潜规则,只是看起来很美。

  超高预期收益吸引投资者
  短期理财产品具有超高的预期收益率,这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利器,往往也会迷惑投资者的眼。据了解,不少银行发行31天的短期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4%,甚至高达5.5%以上。
  但是产品的收益率指的是预期收益率,这样也就意味着其实很多情况下是达不到这种宣传的收益的。宣传超高的预期收益率,目的是吸引投资者购买,否则投资者凭什么来看这款理财产品。

  资金无偿占用时间被“拉长”
  一般来说,短期理财产品都会有一个募集期和清算期。所谓的募集期,就是投资者可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时间段,募集期长短不一,有的2-3天,有的长达7-15天。至于清算期,就是我们常见的“T(产品的到期日)+N(天数)”,即产品到期后,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并不能当天到账,而是进入清算期。
  由于投资者的本金在募集期和清算期内,是不计息的,如果恰巧中间遇上节日,清算日就更长了,金融机构将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设置较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就减少了,反之机构为自己赢得更多投资时间和利润。

  产品说明书里细节容易被忽略
  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虽短,但是在产品锁定期限内,投资者的本金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甚至一些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会写明,本理财产品不对投资者提供提前终止权,但发行机构却有权在终止日前提前终止权。这样的霸王条款说明,流动性只是一个期限的概念,实际在理财期间不可流动。
  为了让投资者有信心,还有产品说明书中,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往往都写有很多种。但是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如果是股票、外汇、期货、黄金等,或者是产品的名称中有联动、挂钩、结构等字眼会跟随市场波动,收益难保证。
  另外,在选购短期理财产品时,有机构为了快速卖出产品,蓄意提出VIP会员优先,目的催促你赶快购买。

  慧择提示:短期理财产品是一种是收益率高于活期存款的现金管理工具,但是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其募集期的长短。如果太长,将会摊薄投资者的收益。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应该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否则一旦出现意外将很难保证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