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1.3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 7.1)计算。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项下各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 1 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我们依您所选择的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事故承担下 列保险责任:必选保险责任 在投保时,您只能选择一项“必选保险责任”投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