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轻微交通事故 快赔中心快速处理

更新时间:2017-08-28 13:47
  【摘要】行车路程中发生各种小摩擦碰撞在所难免,往往司机会下车开始争吵、互相推卸责任,造成道路拥堵。交警告知各位车主,发生比较小的交通事故,拍照取证后就可去快赔服务中心处理,不要在路面上争论,以免耽误时间。

  一起追尾事故,车辆堵成长龙
  近日,在阜城颍河西路大润发附近,车辆被堵成了长龙。一辆比亚迪和一辆别克凯越发生追尾事故,两辆车均停在马路中间,造成后面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比亚迪车主吴女士说,由于前方一辆电瓶车横穿马路,躲闪不及,只好急刹车。她这一脚刹车不当紧,后面的凯越车主高先生没有反应过来,和吴女士的后保险杠发生了碰撞。“后车和前车需保持一定的距离,跟得太紧肯定会发生追尾。”吴女士抱怨道。而高先生则认为,正常行驶中,前车突然刹车,才是导致追尾的主要原因。
  在两人的争论中,道路堵成一片。直到交警赶来,路面才恢复正常通行。

  仅两成车主主动快处快赔
  “像这种小刮擦事故,没有必要堵在路面上,影响整个通行。”市快处快赔中心负责人张峰表示,实际上很多轻微事故责任明显,只要双方保存事故照片,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不管是对驾驶员还是对整个道路交通都是最好的选择。
  从市快处快赔中心了解到,今年1—8月份,该中心共处理报案6877起。“只有约两成的司机,知道主动找快处快赔。”张峰说到。

  快处快赔拍照至少要3张
  了解到,按照《阜阳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交通事故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下,非机动车或行人财产损失100元以下,双方当事人需尽快自行撤离现场,固定相关证据后,前往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理赔业务。
  交警介绍,事故发生后,应拍照固定事故现场及车辆位置等证据,记录下对方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信息。事故双方应互换电话号码和真实姓名,拍下对方证件。车上有随车人员的,可交替乘坐对方车辆共同前往,还可以互换随车证件。
  交警还提醒:市民拍照要3张以上,尽量反映交通事故发生状态,包括现场所处地点(道路信号、标志标线等)、事故车辆车型特征(路面刹车印、散落物位置等)、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撞击部位以及损坏情况、以该车道车辆行驶方向为参照物的事故车辆行驶方向等,全貌最好能站在车辆15米左右的前后左右方拍摄。

  慧择提示:快赔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分析说,大部分驾驶员不愿意主动撤离的原因,一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尤其是新手,发生事故后不知所措,也不了解快处快赔的流程。二是对交警形成了依赖,担心自己担责,一定要交警来现场处理。三是担心仅仅通过几张照片,事后让交警来定责会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