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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逐年上升

更新时间:2017-08-25 16:15
  【摘要】很多关注人保寿险的客户都知道人保寿险中有一款叫做“优选金”的寿险,下面让我来详细了解一下人保寿险优选金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责任免除和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相信对您投保人保寿险会有很大帮助。

  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当时的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间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再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违反交通、旅游等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3)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规定的行为;
  (4)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斗殴、酗酒(见8.5)、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6)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7)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
  (8)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8.6)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
  (10)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交通工具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汽车和列车的车厢外部、轮船的甲板之外或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
  结算月份 公布日期 结算年利率 对应结算日利率
  (2011-05) (2011-06-09) 4.20%0.11507‰
  (2011-04) (2011-05-09) 4.20%0.11507‰
  (2011-03) (2011-04-08) 4.10%0.11233‰
  (2011-02) (2011-03-07) 4.10%0.11233‰
  (2011-01) (2011-02-12) 4.10%0.11233‰
  (2010-12) (2011-01-10) 4.10%0.11233‰
  (2010-11) (2010-12-07) 3.90%0.10685‰

  慧择提示:相信各位客户最关注的莫过于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的问题,上表中已经给出人保寿险优选金在2010年和2011年的日利率和年利率,从2010年开始到2011年结束,人保寿险优选金利率从3.90%上升至4.20%,可见人保寿险优选金是个非常值得投保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