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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农业贷款保证保险 缓解融资难题

更新时间:2015-10-12 11:03
  【摘要】9月28日,湖南省下发《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实施农业贷款保证保险制度,以保单为担保方式,以政府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后盾,构建“财银保”合作贷款体系,缓解农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

  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贷款时,以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保单作为担保的方式向投保人发放贷款,当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试点以县市区为单位,以自愿为前提,选择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现代农业、规模化种植业养殖业发达地区,重点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先期选择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益阳市进行试点,其他市州各推荐一个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良好的县市区参与试点。

  湖南省财政厅、省农委发起设立湖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贷款保证保险及相关信贷业务提供风险保障。专项资金按照与贷款金额1:100的比例进行配置,第一年资金预算为1500万元。当贷款保证保险整体赔付率达到一定阀值时,由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根据赔付率超出的区间范围对保险公司进行补偿。

  慧择提示: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对经济具有重要作用。为了缓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湖南省将实施农业贷款保证保险制度,为农业发展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