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富私自减持股份
更新时间:2017-08-27 08:45
【摘要】广州穗富忽视了监管力度,今年9月私自减持将近1%的股份。因此,证监会将会对其采取控制惩罚措施。广州穗富私自减持股份违背了其遵守6个月不减持的承诺。
近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监管力度加大,不过仍有上市公司股东“自踩雷区”。今日,同大股份就在公告中披露了公司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
公司公告显示,同大股份接到告知函件,上市公司股东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富)管理的系列基金于今年9月7日~25日,通过竞价方式以48.77元/股的均价累计减持公司流通股合计74.18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为1.67%。据了解,在此次减持前,广州穗富管理的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303.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而在此次减持后,其持股数为228.93万股,持股比例也下降到5.16%。
就同大股份半年报来看,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7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信托-穗富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别位列上市公司的第7~9大股东,其持股比例分别为0.88%、0.84%、0.84%。
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穗富此次减持显然违法了证监会此前的规定。同大股份也在公告中提到,此次减持行为违反了证监会公告,即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穗富此次减持也并未遵守其今年7月10日做出的6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
慧择提示:广州穗富的私自减持股份行为违背了证监会的条约,上市公司要想做大做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像广州穗富的这种私自减持股份行为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