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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

更新时间:2015-09-30 16:33

  【摘要】据了解,包头市人社部门在近期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表示为了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将对包头市的失业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由原来的3%下降至2%。

  据悉,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仅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大大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税费负担。以东河区为例,此次下调中,东河区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由单位缴费费率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2%和1%,调整为单位缴费费率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1.5%和0.5% 。由单位承担的56.24元和个人缴纳的28.12元,降低为单位承担的42.18元和个人缴纳的14.06元。

  慧择提示:包头市人社部门不仅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率,而且提高了劳动者的失业保险待遇,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相信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的失业保险待遇将会进一步进行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