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意外伤害保险是购买率高的保险之一。那么什么是
人保意外伤害保险?它的含义是什么?它可以保障哪些内容?它是如何给付的?下面让专家为您解析人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内容。
人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人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实际上是确定残废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人保意外伤害保险:给付方式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人保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险别
(一)按投保动因分类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二)按保险危险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四)按险种结构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慧择提示:看了上文内容,您了解人保意外伤害保险了吗?想要购买或者是已经购买人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客户一定要仔细浏览上文内容,对意外保险有个明确的概念认识,只有了解保险条例,才能在发生意外时快速正确的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