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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现保险资金合理运用 投资总值约2889.9亿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03:37
  【摘要】17日北京市保监局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年,北京实现保险资金的充分利用,资金运用余额位居全国之首,北京已经成为全国领先的区域保险市场。并且,目前北京保险专业法人机构、保险分公司、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数量也位居全国首位。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年中,以投资标的位于北京,以及融资主体为北京市属、区属、民营企业两类计算,保险资金在京累计投资2889.9亿元,资金运用余额居全国之首。科技保险、文化保险为近7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近7000亿元风险保障;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等,对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发挥了作用,仅中关村地区,已累计为近百家企业超过10亿的贷款融资提供了保险支持,有力支持了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北京地区各类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资租赁总额601亿元。保险产业园建设拓展了北京高端服务业发展空间,已实现税收4.47亿元。

  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京注册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达62家,经营业务的保险分公司共有100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共有385家,均居全国首位。北京地区保费规模及管理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规模,均居全国第4位;行业资产总额居全国首位。在京设立的外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中介机构等各类法人机构达31家,直接或间接引进国外投资超过50亿元人民币;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13.8%,高于全国9.4个百分点。风险保障作用显著。2015年上半年,北京保险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达96.2万亿元;截至年中,寿险和健康险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健康积累准备金4016.1亿元。

  北京市保监局局长郭左践介绍,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逐条明确了落实单位。

  《实施意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针对北京保险业发展需着力提升的领域。《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项目。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使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发展阶段。加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保险资金的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北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支持首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在推动行业创新开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设立保险公司。按照北京市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保险机构给予支持。支持在京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健康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稳步推进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在京设立保险行业资产托管中心、保险资产交易平台、保险交易所、再保险交易所等基础平台。

  慧择提示:据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为止,北京已经实现保险资金投资逾2889.9亿元,促进北京保险服务行业进一步发展,也有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并且北京还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行业,充分实现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