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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至850元每月

更新时间:2017-08-26 11:29
  【摘要】为积极响应山东省《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滨州市从2015年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以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据了解,山东省自2007年至2015年已连续9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在综合当前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900元,比原标准增加50元。具体结合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山东省17个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

  慧择提示:滨州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至每人每月850元,确保失业人员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水平,减轻失业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山东省还将根据各城市经济发展情况、最低工资标准等设立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保障全省失业人员的根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