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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保险理赔知识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09:32
  【摘要】昨日,浙江省宁波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型混凝土车侧翻压在了一辆奔驰轿车上,造成轿车车主当场死亡。近些年,交通意外事故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人们在唏嘘的同时不禁考虑,我们该如何提高对自身的保障?目前市场上,保险公司推出交通意外保险,对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被保险人予以赔偿。下文小编将为您介绍交通意外保险的相关知识。

  交通意外保险如何申请赔偿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交通意外保险责任免除有哪些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恐怖袭击;
  (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九)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四)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慧择提示:投保交通意外保险的投保人,在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待保险公司审查核实后,向其发放保险金,以减轻投保人的损失。投保人在投保交通意外保险时,需仔细阅读保单条款,了解保单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避免日后造成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