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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设立强制履约保险 规范预付费卡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8 05:52
  【摘要】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消保法执法检查调研会在上海召开。会上表明,上海拟将在“预付费卡”管理中尝试引入强制履约保险,突破地方立法的限制,进一步加强对预付费卡的管理,以缓解消费者投诉预付卡消费问题。

  据报道,预付费卡备案公示制度在上海实行近三年,但实际备案率极低;同时由于地方立法难以突破上位法的限制,监管上也遭遇瓶颈掣肘。昨天在沪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消保法执法检查调研会上传出信息,上海拟在“预付费卡”管理中尝试引入强制履约保险,而这一突破性举措有望在今年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研究。

  近年,因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市场饱和度高、企业存续周期短、淘汰率高等原因,美容美发、沐浴等生活性服务行业预付费卡成为消费者投诉高发区。2014年,上海市商务委、消保委累计受理预付性消费投诉6194件,占投诉总量的5.2%。与此同时,上海市商务委去年累计处理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关门倒闭引发的市民投诉就有2000余件。今年截至目前,受理的类似投诉有445件。其中,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频频发生。

  类似事件对市民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和困扰。今年夏令热线期间,本报相继报道了“妈妈嗨网”及金仕堡健身会所在销售使用预付费卡方面暴露的相关问题。其中,“妈妈嗨网”在大量销售预付费卡后捐款跑路,目前正在接受徐汇区工商局调查。金仕堡则在售卡后无法提供承诺的服务,且拒绝退卡。在见报后,本报热线13671686848又接到多位市民来电。其中,20多位“妈妈嗨网”用户少则损失800元多则损失8000元。“卷款跑路”、“退卡难”、“办卡时承诺难以兑现”,同样是预付费卡投诉的三大方面。

  目前,上海有关预付费卡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备案、信息公示、信用监管的方法加强对发卡行为、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困难。例如在预收资金管理方面,原先规定的银行存管资金在法律上属于发卡企业收入,持卡人无法在突发事件中有限获取补偿,需待法律接管。而商务部门也难以监督银行履行存管账户监管责任,“资金存管”形同虚设。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相关的罚则规定不超过3万元,而对于发售数千万甚至上亿预付卡的企业来说,起不到惩戒作用。长此以往,可能会导致出现不备案比备案受约束少的情况,对于部分企业来说,甚至将发卡视为变相融资、非法集资手段。

  针对这一情况,市人大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时,探索性地对预付性消费作了一定规范。譬如,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求经营者留存相关资料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等,但由于地方立法难以突破上位法的限制,预付性消费模式仍然缺乏有力的法律规制。在昨日的调研会上,有关人士建议,从国家层面通过立法或者授权,支持上海试行强制履约保险,完善监管制度设计,解决目前面临的窘境。

  慧择提示:截至目前为止,上海已实行预付费卡制度近三年,而受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饱和度高等因素影响,消费者投诉预付费卡案件频发。为了规范预付费卡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拟将试行强制履约保险,解决目前预付费卡消费窘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