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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将开展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6 08:06
  【摘要】9月11日,乌鲁木齐开展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大会,明确了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程序等方面内容。并且,从2016年起乌鲁木齐将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与农牧民共同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同等待遇。

  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农牧民,将共同参加整合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同等医保报销待遇。

  9月11日,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会上,明确了参保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程序等。

  现在起至12月25日,要参加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以参保缴费。

  乌鲁木齐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结束了以往“同病俩待遇”的局面。对于原来24.2万新农合参保人来说意义重大,从2016年起,参保居民定点医院可选的范围都扩大了,药品报销目录范围扩大。

  据悉,“居民医保”工作的启动,是落实国务院2013年医改任务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具体体现。涉及乌市80余万参保人员。

  慧择提示:据悉,乌鲁木齐将开展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截止至12月25日,居民可在此时间点内完成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缴费,以免耽误医保待遇的享受。并且,乌鲁木齐还将扩大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药品报销目录范围,以进一步保障居民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