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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下发通知 规范保险私募基金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6 21:03
  【摘要】保监会今日正式出台《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保险私募基金发展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规范保险私募基金健康发展,以促进市场维稳增长,带动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立足支持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具体来看,基金发起人应当由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其次,明确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建立股权激励、收益分成、跟进投资等关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基金管理人比例,以及基金发起人及其关联方认缴基金比例不低于30%,落实管理责任。此外,贯彻“放管结合”原则。对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实行注册制度。

  慧择提示:为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保监会批准设立保险私募基金,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资金服务。今日保监会正式下发有关规范保险私募基金发展通知,对保险私募基金作出明确规定,为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