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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最高不超过300%

更新时间:2017-08-24 22:28
  【摘要】据报道,张家口将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收入情况,自由选择缴费比例,并且今年将不用再缴纳档案托管费,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据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企业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不足省社平工资60%的按省社平工资的60%确定,超过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省社平工资的300%。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10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按省社平工资4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308.40元,全年缴费3700.80元;按省社平工资6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462.40元,全年缴费5548.80元;按省社平工资10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770.80元,全年缴费9249.60元;按省社平工资300%基数缴费的每月为2312.00元,全年缴费27744.00元。

  慧择提示:上一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23.9元,今年将按照这一数字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00%。并且,张家口实行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方式,以便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帮助其顺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