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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保险常识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5
  【摘要】保险作为一种保障机制,能够为不同人群的死亡、伤残、疾病提供保障,孕妇也不例外。目前市场上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孕妇保险,不仅能够保障孕妇的妊娠疾病,而且能够对新生儿可能出现的疾病给予补偿。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孕妇保险,以帮助您更全面的对其进行了解。

  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保障的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专门的孕妇保险;另一种则是附加孕妇保险。通常我们说的生育保险是指社保的一部分,为参保的生育女性提供生育津贴以及生育医疗费。商业保险中有很多为女性提供孕期保障的产品,这类产品的保障范围常常涵盖了胎儿,因此常被称作“孕妇保险”。

  孕妇保险虽针对性强,特点鲜明。专门的孕妇保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一类新险种,它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同时覆盖女性妊娠期的保障,和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保障。一般保险期间为2~5年,承保对象为年龄在20~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准妈妈,保障范围不仅涵盖了妈妈的身故保障和妊娠期疾病保障,宝宝的死亡保障和先天性疾病保障,还为住院生产的妈妈准备了一份温馨的关怀保险金,此外,投保期满,妈妈还可以获得一笔生存金和满期金。而附加型母婴保障通常是在投保女性长期健康险或者寿险后才能投保,保险期限和交费期限比较长。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一般情况下,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的准妈妈都可以投保。一旦投保立即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与一般的女性险相比,母婴保险的最大好处在于:保险期间可通过双方约定,通常是从收到保费的次日开始保障,直至产后的7天或15天。除了个别险种外,一般不存在“等待期”这个“保障时间盲点”问题,保障期间是为妊娠期女性度身定做的。而且母婴保险是短期、设计较简单的险种,保费支出方面比长期的、条款设计较复杂的女性险要低得多。

  慧择提示:一般来说,市场上的孕妇保险主要分为针对性较强的孕妇保险和附加孕妇保险,并不包含社保中的生育保险。孕妇保险规定投保年龄为20周岁至40周岁,因此,如果您是大龄产妇或者过于年轻的准妈妈,则不适用孕妇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