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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从9月起重新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08-27 13:23
  【摘要】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养老、失业、生育、医疗和工伤五部分组成,它们在共同作用下为部分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据了解,淮北市人社局从9月起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城镇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620元,上限设置为13097元。

  据了解,按照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388元的统计数据,淮北市调整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 (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淮北市参保单位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20元;上限为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097元。

  灵活就业人员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在2620元和4366元之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状况自行选择524元至873.2元的月缴费金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4366元,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建账户(月缴费279.42元)或不建账户(月缴费436.6元)。

  慧择提示:淮北市人社局此次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针对在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缴费基数在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是在60%至100%之间进行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