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福建省教育厅实施校方责任补充保险

更新时间:2015-09-22 11:51
  【摘要】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强则中国强。为了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安全,福建省教育厅在近日发布消息表示,将在学生安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统一实施校方责任补充保险

  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省将在本轮校方责任险的最后学年(2015~2016学年),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学生安全校方责任险实施范围内的学校统一参保校方责任补充保险,以提高现有学生安全消防责任保险的保障水平。

  据了解,校方责任补充保险的参保范围为除厦门市外,福建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含公办、民办)。参保范围内的学校,无论是否已经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险,都将获得校方责任补充保险的相应保障。校方责任补充保险的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慧择提示:福建省此次实施补充保险,将为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以及普通高等学着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如果校方责任补充保险在福建省试点成功,将有望在其他省份进行推广,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学生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