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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再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5-09-21 13:36
  【摘要】笔者近日从济南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市将从本月对失业保险待遇重新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标准统一调整为950元。这不仅进一步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还体现了国家非与广大劳动者的关爱。

  济南市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调整为950元,将从本月开始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已领取7月、8月失业保险金的,将在本月按新标准补发差额,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这是自2007年以来,济南市连续第九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并且实现了辖区内的失业人员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此前,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90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850元。

  慧择提示:为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济南市在近几年连续对失业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并且对辖区内失业人员保险金标准统一进行了调整。这种行为不仅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夸奖,还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