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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调研地税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1

  【摘要】社会保险费是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为了承担社会保险责任而收的费用,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费的作用非常大。据了解,湖北省考察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和信息网络建设,了解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具体征缴方法。

  8月24日,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欧阳煌带领厅社会保障处、税政法规处、政研室及省地税局规费处、省人社厅社保局征缴处、省现代财政金融研究院等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赴湖北省武汉市调研地税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

  调研组考察了湖北省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和信息网络建设,了解湖北省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体制和具体做法、缴费基数的核定办法、相关部门职能划分及数据传输等有关情况,并举行调研座谈,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目前湖北省各项社会保险费主要是由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征收,仅部分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地税部门征收。2014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0.8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58.7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77.7亿元),支出625亿元。剔除财政补助后基金当期结余为负,可见基金对财政补助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岌岌可危。虽然各级人社部门已经尽力征缴,但基金征缴的难度越来越大。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完善社保基金征管政策,建立征缴、管理、支付等环节相分离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的征缴率,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慧择提示:社会保险费主要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征缴,用人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职工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