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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为弱势当事人提供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7 03:07

  【摘要】据了解,今年3月份,广东江门中心支公司成功开拓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第一单,为平安产险该创新产品在广东的落地实现破冰。目前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已经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在维护弱势当事人利益方面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还经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诉讼保全中的担保问题。而这一问题同样可以通过保险来解决。

  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担保公司和信用担保机构参与到司法诉讼领域中来,然而这些常见的担保形式却存在着诸多不足。例如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较高,甚至存在担保公司弄虚作假、破产倒闭等风险。如果通过保险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就能更为有效的规避此类风险

  8月15日,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成功签署首张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前后,为保障判决生效时能够得到执行保障或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根据原告的申请而对保全标的采取查封、冻结等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与保全金额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鉴于诉讼担保需求越来越广泛,担保金额也越来越高,相较担保公司本身的资信、实力相对不足,担保成本较高等特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据介绍,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人保财险今年下半年刚刚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的创新产品,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此次承保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系原告申请人提请的冻结被告方资产,如在冻结被告方资产过程中因财产保全不当造成被告方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出现,打破了担保规则的局限性,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有利于降低诉讼双方及法院的保全风险。”

  慧择提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民事案件中的引入,这不仅拓宽了保全担保渠道,作为除现金、实物、信用等传统保全担保以外的新形式,更好的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程序上的支援;另一方面更是标准细化申请资料,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提高保全工作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