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南京市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更新时间:2017-08-26 02:54
  【摘要】据了解,南京市大病保险实施半年以来,已经有28832人次参保人员享受了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基金已支付4058.89万元。可以说南京市大病保险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那么南京市大病保险支付标准和结算方法是什么?

  大病保险支付案例
  南京市民刘女士今年患上了结肠恶性肿瘤,医疗费用高达45.5万元,按照往年办法,除了医保统筹基金能报销的24.22万元之外,剩余的21.28万元需由个人承担。不过,由于从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正式施行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个人承担部分大病保险又支付了9.92万元,刘女士最终只支付了11万余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记者了解到,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半年以来,南京已经有2.88万人次参保人员受益,大病保险基金已支付4000多万元。
  
  触发标准
  根据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起始时间为今年1月1日。根据《意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医保
  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
  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
  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按照现行政策,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是上不封顶的,而居民医保有最高报销限额,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报销封顶线为29万元-36万元不等。”南京市社保中心医保部相关人士解释,大病保险不设报销封顶线,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如何结算
  据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市社保中心已经建立了大病保险结算系统,参保人员可享本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可以在医院前台一次性刷卡直接结算,该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报销的,直接核减,该从大病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直接支付,参保人员不用为了报销医疗费用往返多个部门来回奔波了。”
  按照以往流程,参保人员必须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再拿病历和相关发票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然后再到保险公司理赔,才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顺利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南京市社保中心建立了大病保险结算系统。据介绍,“一站式”结算平台改变了以往患者在多个相关机构统一核算后才可享受大病保险的情况,只要参保人员达到起付标准就可直接享受相关待遇。同时,该结算系统还简化了报销流程,从原先需通过社保、民政、保险公司三个机构,变为了只需出院结算即可直接享受相应的补偿报销。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是一项惠民政策,主要是解决家庭灾难性支出,也受到居民的大力支持。但是目前,大病保险仍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一部分的家庭仍然在遭受大病的折磨。所以大病保险还需要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