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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0:58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但由于我国劳动人口众多,劳动者素质总体偏低,社会就业形势严峻。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实行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险金补助,以保障失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投保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失业后该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二、领失业保险金要什么条件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金是由社会集中筹资建立,为失业的参保人提供物质帮助,以帮助他们早日恢复就业,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投保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