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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保险公司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更新时间:2017-08-28 09:42
  【摘要】今年包括北京保监局、浙江保监局、山西保监局等在内的多家保监局都陆续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部分公司存在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防范不深入等问题,对险企提管理要求,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防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或金融诈骗等风险。

  部分险企明令禁止代理人销售本公司以外的金融产品,采访中多数保险代理公司也表示不代理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过,现实中由于代销引发的问题却时有发生,一位保险界人士表示,这种代销风险是“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则是大事。”

  代销很隐蔽
  “我们公司明令禁止销售本集团以外的金融产品,集团内的产品也要得到公司许可,这个叫交叉销售。”某大型保险集团代理人王女士表示。她表示,这一规定公司一直都有,但以前执行并不是非常严格。
  据她介绍,该寿险集团北京分公司某营业部前总经理及该部27名员工,曾大规模代销本息担保类固定收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然而该基金连续3期的到期收益无法兑现,引发了消费者对该险企的投诉并到相关政府部门维权。
  尽管该寿险公司声称代销基金属于营业部的私自行为,公司并不知情,也对参与推销该基金的营业部员工进行了处罚。但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都是凭着对该寿险公司的信任才购买的基金,而且之前的产品推介也是以酒会等高规格的形式进行,险企即使不担负违规责任,也必须担负管理责任。
  保险代理人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暴露出来的风险,上述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尽管缺乏公开数据,但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持续进行检查、规范等行动从侧面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
  最常见的风险就是理财产品承诺的高收益无法兑现,甚至威胁到本金安全。“代销P2P产品涉及保险代理人、消费者、P2P平台以及担保方四方关系。如果消费者从保险代理人处购买P2P产品,一旦出了问题,他肯定首先就会找代理人及其所属险企。”上述保险代理人表示,这也是监管层要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重要原因。
  媒体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公司明确表示并不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而引发风险的代销事件却时有发生,这是什么原因?
  有知情的保险代理人表示,这是因为很多非保险产品代销是隐形的。一方面,保险代理人并未获得公司授权就私自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另一方面,代理人通常将保险推介和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推介混搭在一起,以掩人耳目。并且,还有代理人为了提高代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信誉度,以保险公司的信誉做担保,甚至有的故意设置门槛,即消费者只有先成为保险客户才能购买其代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此外,保险营销员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还经常采用另一大手法,即借口保单升级的名义让消费者退保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或者引诱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用质押款去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代销的非保险理财产品有多种,但这两年代销最多的是P2P产品,主要是这些产品宣称的利率都很高,对消费者有较强的吸引力。”前述保险代理人表示。

  产品返佣高
  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涉及多方主体,监管难度大,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一方面需对保险公司加强监管,倒逼险企提高管理能力。
  此前,北京保监局要求各保险机构报送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情况专项自查报告,要求保险机构要抓好日常排查工作,加强组织,责任到人,防止所属从业人员违反《通知》规定,直接或间接参与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浙江保监局召开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防范座谈会并要求险企加强风险防范,部分险企强调“宁可保费少,绝不踩红线”的合规意识。
  “与保险销售返佣相比,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返佣更高,所以部分保险营销员直接转投P2P公司,有的想方设法暗中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而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影响保险行业信誉。不过,保险公司要管好在职的代理人都很难,更不用说管理离职的代理人了,而代理人的流失率又非常高,所以,管好这一市场决不能只看着保险公司这一头,消费者这边的提示和教育非常重要。”某险企营销负责人表示。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监管层提出要加大监管力度,但要监管好300多万名保险代理人队伍并非易事。

  慧择提示:保险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相关金融产品必须获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二是保险机构要取得相应的销售资质,而且保险从业人员必须要获得保险机构的明确授权。消费者应从多方渠道对这些信息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