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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内容

更新时间:2017-08-28 12:18
  【摘要】中国保险行业在近几年取得了快速发展,一些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也像雨后春笋般涌出。下文将会从四方面为您介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希望能够增加您对保险代理的认知。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四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慧择提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是我国在2009年发布的,该《规定》分为总则、市场准入、经营规则、市场退出、监督检查等方面,您可以在详细了解之后在进行保险专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