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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0

  【摘要】失业保险费是根据上一年度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在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地区会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据悉,义乌市在近日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了单位与职工的缴费负担。

  据了解,若职工由于非个人原因被辞退,应在被辞退60日内到失业保险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义马市将根据个人缴费年限核定领取失业金月数进而定期发放失业补助。现行义马市失业金由去年每月1120元上浮为1280元,并且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机构将为其缴纳188.53元的医疗保险,为失业职工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资助失业人员重新找到理想工作。

  另外,义马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保险费率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使用一套缴费基数(工资基数调整数据为我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工资44364元)。参保职工失业保险费率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最低缴费基数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2218元)确定下限。执行新标准后,参保职工每月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最低44.36元(其中单位部分为33.27元,个人部分为11.09元)。

  慧择提示:义乌市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并没有降低失业保险的待遇水平,反而提高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金额,这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的权益,体现了国家政策的惠民性。此外,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减轻了单位与职工的缴费负担,有利于提高参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