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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回避缴纳遗产税

更新时间:2015-09-02 11:09
  【摘要】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在离婚的背景下,财险需要重新分割。为了降低离婚率,国家开始征收遗产税。为了逃避缴纳遗产税,离婚的夫妇往往会选择购买保险

  亿万富豪也需保单傍身
  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去世后,留下价值600亿元新台币的遗产。经核定继承人须缴遗产税119亿元,个人所得税80亿元,创下台湾最高遗产税记录。相比之下,台湾前首富蔡万霖过世后,子女本需缴782亿元新台币的遗产税,但只缴了6亿元新台币。“因为蔡万霖大量购买巨额寿险保单来避税。”本期“楚天·宜信财智训练营”,宜信财富成都尊享中心总经理王维仁解释说,原来蔡万霖早就为自己购买了巨额的人寿保险。
  据了解,全球有114个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按照我国遗产税草案(下简称《草案》),遗产税免征额为二十万元。就算去世前提前把财产划到儿女名下,如“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除了扣除累计不超过两万元外,其余都要征税。但《草案》规定“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可免征遗产税”,这也是国际通行的节税方式。

  离婚也不能分割保险
  王维仁介绍,保险是专属于个人的法定资产,除了免征税外,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也不能分割。
  王先生婚前有一张母亲给的400万定期存单,结婚半年存款到期后,小王将其中的100万元继续按一年定期在原账户做定期滚存,剩余的300万元取出做各种投资。但离婚因这笔400万元婚嫁金闹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如下:100万元及其利息归男方所有;300万元及其利息、收益,双方各拥有一半。
  正所谓:“离的是儿女的婚,破的是父母的财。”
  王维仁表示,如果王母当时给的不是一张存单,而是一张保单,情况会大不相同,离婚时不用对半分,“至少比签婚前财产协议不伤感情”。

  慧择提示:购买保险来规避遗产税的行为,是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的,这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国家税收工作的开展。为了规范保险市场,国家规定离婚时保险不能分割,这一行有利于国家遗产税的顺利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