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17-08-28 10:38
  【摘要】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9年9月25日颁布实施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对保险公司重新进行了定义,也对保险分支机构进行了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一:使用范围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二:公司定义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三: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的分公司。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应当指定其中一家分公司作为省级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家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计划单列市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
  省级分公司设在计划单列市的,由省级分公司同时负责前两款规定的事宜。

  慧择提示: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保险业将会迎来黄金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