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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保户遭莫名退保

更新时间:2017-08-27 00:50

  同名保户遭莫名退保

  全国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录入系统的时候难免会搞混。不过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不管名字相同还是出生年月相同,都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来辨别区分。但是有些机构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却常常审核马虎,给自己增添了麻烦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带去了损失和不便。下面这个当事人缴纳了好几年的保险却被同名的陌生人莫名退掉的案例,就是因为保险公司审核不严造成的。

  2005年初,许丽(化名)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推荐下,给自己四岁大的儿子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0元的两全保险,该保险要求每年缴费 987元,缴费期限为20年。

  缴纳保费的5年期间都很平安。但是去年某一天,许丽的儿子玩耍时不慎被邻居家的狗给咬伤。许丽立即带着儿子到卫生防疫部门注射了疫苗,一共花费580 元钱。这时候许丽想起了每年都缴纳的保险。于是过了几天,她拿着防疫部门开的发票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原本以为很容易报下来的保险金却被保险公司一句“已经退保无法理赔”给拒绝了。 许丽当时就蒙了,她本来从来没有办理过退保手续怎么就说退保了呢?保险公司的系统是不是出错了?

  带着这个疑问,许丽当即就和保险公司的人员争执了起来。业务员查询后,给许丽出具了一份当时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上面显示的资料都是许丽本人当时的投保资料,包括投保人、背投保人和保单号等,上面还显示申请变更日期为2008年11月19日。不过许丽在申请书上发现,附有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名字虽然也叫许丽,但是身份证号码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没有查清楚就签上了“经审核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字样,但事实上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完全不同。许丽认为保险公司做事太不认真负责,并要求保险公司对其作出解释和处理。

  保险公司的某位经理对于事件的发生表示了道歉,承认公司存在“审核不严”的责任和过错。他解释称,保险公司会定期把投保人的分红表通过邮局邮递给客户,但该镇上住有两个“许丽”,邮递员在投递的时候,把这个表寄到没有买保险的许丽家,她就冒充本人来公司退保。由于公司审核不严,给投保人许丽造成了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内部协商后,目前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把投保人的保单恢复原状,还有一个就是赔给许丽的全部保金+保险利息+孩子的医药费+三年的分红,总计6000元钱,不过因为许丽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所以问题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我们也将继续最终这个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通过这个案例,也再次给各个保险公司提了一个醒,在核保核退等环节中,一定要细致,不要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