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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叫好不叫座

更新时间:2017-08-26 09:07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房养老”开始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但是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以房养老”模式进展微乎其微,还没有得到国内市场的普遍认可,很多人都是处在观察阶段,并没有实际行动。

  “以房养老”是小众产品
  长期以来,关于“以房养老”的争论声一直响亮。
  对于一直备受关注的房价波动、房屋估价、受众小众等问题,幸福人寿推出的此款产品都做了相应的解释。
  幸福人寿接受法治周末笔者采访表示,公司推出的“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的投保人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60周岁至85周岁;二是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幸福人寿在试点期间重点关注孤寡老人、无子女和失独家庭的老人,秉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孤寡失独老人、优先低收入家庭、优先高龄老年群体,但对于有强烈意愿的有子女老人也可成为试点期间的目标客户。”幸福人寿工作人员表示。
  而目前投保的20多位老人,既有孤寡老人,失独家庭,空巢家庭,也有有子女家庭的老人。
  据幸福人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尽管实际投保的只有20多人,但曾前去咨询的老人有两百多位。其中60至70岁老人占总数的67.8%,80岁以上的老人占6.9%;男性客户比例为61%,女性是39%;无子女的老人接近半数,比例达到43.9%。
  事实上,在此轮试点工作正式推行之前,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街道成为第一个试点推广地区,街道向这里的老人宣传推广以房养老反向抵押保险。
  数据显示,右安门街道辖区内8万常住人口中,已经有20%的居民超过60岁,是一个典型的老龄化街道。
  右安门街道还与试点企业幸福人寿合作,为一部分有兴趣的老人普及讲解“以房养老”产品,然而,迄今为止,右安门街道还没有一位老人签约以房养老反向抵押保险。
  右安门街道负责以房养老工作的副主任杨文君接受笔者采访说:“目前街道没有老人参与‘以房养老’,也有一些居民有投保意向,但是不符合条件。比如,房子不合适,是公房。”

  “以房养老”被视为高风险
  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幸福人寿试点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无疑是小众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以房养老’也是小众的业务。”郝演苏说,“不过欧美国家主要针对的是独栋的房屋(Single House),保险企业看中的不是房子,而是房子所占有的土地权益。”
  “我们认为国外的‘以房养老’比较成功,但是我们不能照搬。中国目前有地有房的群体是有,但是数量很少,且这部分人也不太需要‘以房养老’。我们的房地产多是70年产权的公寓住宅,尽管有些地方地段很好,但是也不能进行统一规划安排。”郝演苏说。
  与郝演苏的观点相似,社科院的郭金龙教授认为,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和参保人都想从中获利,这中间就有了博弈关系,很难平衡,波动的房价,会让产品的提供者保险公司承担很大的风险。
  郭金龙分析,如果房价不稳定,波动大,参用目前的房价对房子进行估值,支付对应的养老金,如果第二年房价上涨幅度太大,购买产品的养老人群就会后悔,可能就会要求退保;反之,如果房价下跌,相应的金融机构就会产生压力。
  “不仅如此,未来可能还会对房产持有环节增税,如果税率比较高,房价很可能上不去,甚至会出现下跌。中小城市在经历了前两年的下跌后,就没有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只有一线城市,房价下跌后又涨起来。”郭金龙说,“所以,保险公司做这个产品,风险还是很大的。”
  而针对房价波动的问题,幸福人寿对自己的“以房养老”产品作了解释,‘幸福房来宝’是一款非参与型产品。产品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但幸福人寿将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投保老年人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这款非参与型的产品,意味着投保人每年获得的养老金是固定的,不会随着房屋的升值获得更多的养老金。而保险公司只是获得了本金和利息。
  针对房子如何估值,现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孟晓苏介绍,简单而言,对于投保者持有的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选择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房产价值,然后在考虑抵押房产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老人每月支取的养老金。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之所以叫好不叫座,一方面是我国房价长期不稳,波动较大,使得楼房价值难以估算,还有就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老人还是希望通过儿女养老。所以“以房养老”在我国的受众面较小,如果未来要想取得较好发展,还得从观念这个根本问题上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