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5 08:50
  【摘要】失业保险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对失去工作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保保险制度。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失业后可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相关知识介绍
  一、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终止劳动合同、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开除除名或违纪辞退);三是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关于办理失业保险金程序:先由您原所在单位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备案手续,经审核后,再由您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材料:由您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照片六张(2吋2张、1吋4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城区工商银行卡6类资料。
  四、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限: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60日内。

  慧择提示:只有具备以上提及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够在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补助,对于重新就业、犯法等情况的参保人,在失业后并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失业保险参保人在失业后可根据自身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携带相关资料前去的那个地社会保障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