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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已启动对冲还贷业务

更新时间:2015-08-21 11:39

  【摘要】为了要进一步提高对人们的住房保障,近期,娄底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此调整将正式实现公积金的对冲还贷业务对冲还贷业务的出现意味着可直接把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冲减住房公积金贷款。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7月6日启动一年一度的对冲还贷业务以来,7月份办理对冲还贷业务达1500余笔,这意味着将有2000万元住房公积金顺利流入缴存职工“口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个人住房消费,于2010年正式启动“年对冲还贷”业务。此后,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号里的钱用于归还其个人自住住房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截至2014年底,共为缴存职工办理“年对冲还贷”业务达17479笔,提取住房公积金达2.5亿元,此举大大减轻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今年要特别注意的是,办理了单位阶段性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其贷款所购房《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未办理到位前,不能办理对冲还贷提取业务;《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到位后,符合条件者,可补提以前年度可对冲提取金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示全市缴存职工:按年对冲还贷业务于每年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借款人可在每月的5日至20日的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各下属管理部办理,逾期视为职工自动放弃提取。同时,管理中心于2014年6月1日起推出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任意方式办理。

  慧择提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的出现,可以把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冲减公积金贷款,这大大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利用率,为人们提供了较大程度的保障。同时,它的出现能够提高人们对公积金的使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