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海口市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6 13:03
  【摘要】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日前,海口市为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口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建筑从业人员将有工伤保险
  《通知》明确,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2015年启动,2017年基本完成。2015年,年内新开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巩固新开工项目全员动态参保成果;80%以上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础较好、进展较快地区,基本实现全部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通知》要求,海口市社保局将按照“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的要求,为建筑业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设立专门的参保窗口,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未“参保”视同安全措施未落实
  工伤保险,可以说是建筑工人的一条“保险绳”,一张安全网。海口市人社局一部门负责人称,根据《通知》要求,海口市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方面的政策措施,创新项目参保管理服务方式,方便建筑业职工参保和领取待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在审核颁发2015年及以后建筑施工项目的许可证手续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须条件之一,不能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慧择提示:海口市发布此通知,将有利于建筑工人和其他行业职工一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在遇到工伤事故时一定要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筑业工人在遇到工伤事故时也应该及时就诊,确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