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缓解参保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务院在日前印发了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的意见》,确定在今年年底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而且人民群众在享受大病保险保障的同时无需增加个人缴费。
无需个人增加缴费
去年元旦起,本市正式实施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即北京市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居民平均收入的费用将由大病保险基金再次进行赔付,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50%,5万元以上可报销60%,且上不设置封顶线。业内人士指出,未设置封顶线有一定风险,但风险不会过大。大病保险额度一旦超过基金承受能力,应及时设置封顶线或通过财政增加基金额度。而根据意见,
商业保险机构介入大病保险运营也有利于摊薄风险。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告诉笔者,按我国规定,大病保险不需要居民个人在原有医保基础上增加缴费,各地都是从地方医保基金结余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大病保险基金。而北京商报笔者也从某业内人士处获悉,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后,职工个人确实不需要单独增加缴费,全部包含在了单位及个人所需要缴纳的医保费用中,患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十种特殊重大疾病的职工,在医院做诊断后,经社保报销机构批准申请后就可以报销了。
部分险企经营微利
笔者了解到,目前已有17家险企在28个省市开展了大病保险业务,其中,国寿、人保为经营大户,如中国人寿在青海、山东等省市承保了70余个大病保险项目;
中国人保在广东、江苏等省市承保了大病保险项目超过80个。一家经营大病保险的险企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总体保持微利。国寿曾公布,去年上半年,大病保险业务收入38.9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这也是经办大病保险的保险公司首次盈利。
不过,据一位监管机构负责人介绍,目前大病保险整体保本略亏,这与部分地区没有形成承保规模有一定关系。据了解,各家公司的赔付成本控制较好,但由于部分地区承保人数较少,拉高了费用成本,导致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陷入亏损。而参保人数较多的,更容易扭亏,如天津的大病保险业务由国寿、人保健康、光大永明、阳光四家公司联合承保,承保人数达500万人,保费收入3900万元,一家险企相关人士透露,一年下来,基本实现保本微利。
可利用医保筹集渠道
实际上,业内专家告诉笔者,本次我国出台的《意见》仍然主要是大框架、目标类的政策,具体到各个地方实行时,留有一定空间,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自由发挥”。那么,到底各地将如何落实这一政策,医保无结余的省市又将如何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呢?
北京商报笔者梳理发现,在我国大病保险大多已试点了三年左右的时间内,各地似乎都已形成了一定的操作思路。比如北京的“平谷模式”,就是令郑秉文记忆深刻的一种大病保险模式。2011年,北京市平谷区政府与中国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签署协议,正式启动“北京市平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保联办项目”。项目承保后,中国人保健康承接平谷区新农合50%的基金总额,为该区23.4万参保农村居民提供全流程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并承担50%的基本医疗赔款。当时,北京医改借大病保险首次尝试引入商业保险的合作方式博得了业内的肯定。郑秉文表示,大病保险全面铺开势必需要商业保险机构更深入地参与,比如《意见》中所提的PPP等模式,强调市场机制在大病保险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有知情人士告诉笔者,近几年,业界一直传言我国将全面启动大病保险,但部分地方政府其实态度十分消极,其中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当地医保结余已经非常紧张了,再去支撑大病保险压力较大。对此,郑秉文强调,《意见》中首提医保基金无结余的地区可以在筹集医保基金时一并考虑大病保险,将解决不少城市面对的资金难题。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除了由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保费的同时也迎来了各商业保险公司的加入,其中包括人保、国寿、平安、太保等在内的34家保险公司拿到了经营大病保险的牌照,保险公司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将从保险大国走向保险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