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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及保障病种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0
  【摘要】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参加城镇居民社保有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位参保,也可以个人参与所在地的城镇居民社保。无论您选择的是哪一种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方式,都需要提前了解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及针对哪些病种提供报销。那么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呢?居民门诊医疗保险规定哪些病种可以获得保障呢?

  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职职工,下同),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市户籍人员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市户籍学生。

  居民门诊医疗保险规定病种
  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慧择提示:上文是对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以及保障病种的介绍,广大城镇居民要提前对此有所了解。如果您无法通过上文提供的途径参与城镇居民社保,或觉得居民门诊医疗保险保障的病种数量有限,都可以通过购买商业居民门诊医疗保险来完善自身门诊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