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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可用医保卡购买商业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3:58
  【摘要】为了让医保账户资金发挥更大价值,丹东市社保局决定让参保人员用医保卡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这将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扩大了医保卡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范围。

  为了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国家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同时为拓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资金的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提高使用效率,允许参保职工按照个人自愿原则,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按照省内其他城市实施的办法,丹东市也相继开展了此项业务,具体经办由太平洋人寿保险丹东分公司来承办,参保职工个人可直接到该公司办理。

  可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对参保职工门诊、住院最基本的保障,除医保按比例报销,参保人还需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商业健康保险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医保不能报销的费用,参保人可通过商业保险获得更多的医疗保障。
  目前通过市医保局审核通过,进入医保卡保险范围的医保卡保险种类主要分为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除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双耳失聪等60种重大疾病外,还包括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主动脉内手术等12种特定疾病(若在缴费期内患12种特定疾病之一,可免缴以后未缴保险费)。
  意外事故保险则包括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民航、乘坐水路公共交通工具,及因地震、台风、龙卷风、洪水等所引发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

  仅限为本人购买商业保险
  目前医保卡购买商业保险的人群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且身体健康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卡仅限为本人购买商业保险,不能为直系亲属或其他人购买。保险的金额、份数及保险产品,由参保人自行选择,不设限制。
  此外,如果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金额不能满足交付保险费,医保卡仍可用于购买商业保险。参保人只需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保费,余下的保费可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支出即可。

  医保卡购买商业保险流程简便
  目前,可以从个人账户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公司仅有一家——丹东市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丹东分公司医保卡保险项目负责人周保军介绍,医保卡持有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医保卡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填写投保单,届时工作人员会在核实完参保人身份证件后,使用医保卡刷卡机打印刷卡凭证,并由持卡人在凭证上签字即可完成。

  慧择提示:丹东市社保局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卡除了可以进行正常的医保报销,还可以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保险,由此获得更多的医疗保障,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医保卡限定只能为本人购买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