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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8-27 20:35
  【摘要】医疗保健津贴主要是为了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人员的保健工作,更好地完成疾病治疗、医学科研等任务。医疗保健津贴也可以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加凝聚力。那么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医疗保健津贴呢?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医疗保健津贴。

  一、各地血液中心(血站)、急救中心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性工作的人员,可参照综合性医院医疗保健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二、各地健康教育所(站)的工作人员,参照卫生防疫保健津贴的第四类标准核定津贴总额(即按本单位人均45元核定),并由单位根据工作人员所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性工作的类别和实际天数,拉开各类人员的津贴档次,不搞平均发放。

  三、各地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中直接从事麻风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分别参照专科医院的医疗保健津贴和卫生防疫保健津贴的相关标准执行,其他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性工作的人员,参照综合性医院医疗保健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四、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各类学校附设的医务室、校医室、卫生所等,均不享受医疗保健津贴。

  慧择提示:医疗保健津贴主要针对一些医疗卫生工作单位专职从事或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医疗保健津贴也是一种鼓励政策,可以给一些从事医疗工作人员一个很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