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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后 应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14:16
  【摘要】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具有一定的联系,当失业员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在某种情况下,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那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后,应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呢?

  据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人员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正在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刘先生就属此类。按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种是失业但不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即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这类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根据员工与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间的长短,员工失业后可以享受12个月至24个月不等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与上述期限一致。

  慧择提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也需要一定的申请领取条件,只有符合条件了,才可以领取。此外,失业人员只有参加了城镇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才能够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