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外测绘人员野外津贴的相关内容
更新时间:2017-08-28 13:27
【摘要】据了解,目前国家野外测绘外业工作人员占到47.49%,外业测绘队伍存在老龄化、稳定性不强等问题。关于制定国家测绘野外津贴补贴的建议也不在少数。如何保障外业生产队伍的待遇和津补贴,是关系外业测绘队伍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野外津贴标准:
(一)外业测绘大队队部附属单位职工,不实行野外津贴。随同外业中队、作业组流动作业的人员,可执行调整后中队、作业组相同的野外津贴标准。
(二)无固定基地的野外中队部职工以及住中队部的作业组,执行劳动人事部[1984]159号文件规定的第九类"普查"津贴标准,每人每日1元2角。
(三)对少数高度流动分散,就餐没有固定地点、生活费特别高的作业小组,如大地组、调绘组以及从事钢标架设等工作人员,可以执行第九类地区"高度流动分散普查小组"的野外津贴标准,每人每日1元8角。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业组,不得执行"高度流动分散普查小组"的津贴标准,而执行"普查"标准。
1、作业组内配有炊事员或虽无炊事员但有组内职工轮流做饭就餐者;
2、在县以上城市有比较固定的居住地,如借用机关、厂矿住房,或住招待所者;
3、离开测区到外地开会,整理资料者;
(四)测绘职工野外津贴标准的调整,从1984年7月1日执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补发,并将补发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局。
二、野外测绘系统野外津贴的地区类别:
(一)东营市、广饶、沾化、垦利、寿光县由八类调为七类,调整后的"普查"标准每人每日1元4角。
(二)省内其它地、市、县(市)由九类调为八类,调整后的"普查"标准每人每日1元3角。
上述野外津贴地区类别的调整,从1985年1月起执行。调整野外津贴标准和地区类别所增加的费用,可从今年的事业费中解决。1985年工资总额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山东省关于野外津贴的具体情况,其实并不是每一个行业都有野外津贴。在野外测绘的人,往往都是又苦又累的活,建立野外津贴政策可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