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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收入补偿保险金有哪些给付方式?

更新时间:2017-08-26 22:45
  【摘要】风险无处不在,残疾收入补偿保险就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残疾、丧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不能获得正常收入或使劳动收入减少造成损失的补偿保险。那您知道残疾收入补偿保险金有哪些给付方式吗?

  残疾收入补偿保险金给付方式一:一次性给付
  (1)保险人全残。被保险人因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全残,同时保单规定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为一次性给付,那么保险公司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
  (2)保险人部分残疾。如果残疾收入补偿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可以领取部分残疾收入补偿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根据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极其对应的给付比例支付保险金。

  残疾收入补偿保险金给付方式二:分期给付
  (1)按月或按周给付。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每月或每周提供合同约定金额的收入补偿。由保险公司在等待期末开始给付,直至最长给付期间。
  (2)按给付期限给付。给付期限分为短期或长期两种。短期给付补偿是被保险人在身体恢复以前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补偿,期限一般为1年到2年。长期给付补偿是被保险人因全部残疾而不能恢复工作的收入补偿,具有较长的给付期限,通常规定给付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或退休年龄;若此期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按推迟期给付。在被保险人残疾后的一段时期为推迟期,一般为90天或半年,在此期间被保险人不能获得任何给付补偿。超过推迟期,被保险人仍不能正常工作的,保险人才开始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推迟期的规定,是由于被保险人在短期内通常可以维持一定的生活;同时设定推迟期也可以降低保险成本,有利于为确实需要保险帮助的人提供更好的保障。

  慧择提示:残疾收入补偿保险金有一次性给付和分期给付两种方式,被保险人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风险是人么预料不到的,一旦发生就会给我们的家庭经济带来负担,所以在风险还未发生时购买保险使您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