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岗位可享受特殊岗位津贴 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8 14:56
【摘要】特殊岗位津贴是职工的辅助性工资,特殊岗位原本指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或是部分执法岗位。可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的范围越来越大。那么特殊岗位津贴具体情况是怎样呢?
1、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人发3.5元\天、3元\天、2.5元\天。
2、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
人发 7元\天、4元\天、3元\天。
3、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
人发5元\天、4元\天、3元\天。
4、教师教龄津贴
劳人薪 不满10年3元\每人每月,满10年不满15年5元\每人每月,满15年不满20年7元\每人每月,满20年以上10元\每人每月。
5、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小学:学生数35人以下每月8元,学生数36人—50人每月10元,学生数51 人以上每月12元, 中学:学生数35人以下每月10元,学生数36人—50人每月12元,学生数 51人以上每月14元, 中专:每周授课时数6-7节每月11元,每周授课时数8-9节每月13元,每周 授课时数在10节以上每月15元。
6、中小学班特级教师津贴
国人部发每人每月300元。
7、护士护龄津贴
劳人薪从事护理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每人每月3元,从事护理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每人每月5元,从事护理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每人每月7元,从事护理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人每月10元。
8、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
广播电视部、劳动人事部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每人每月8元;地区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每人每月6元;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每人每月5元。
9、艰苦气象台站岗位津贴
人事部、财政部天目山气象站、括苍山气象站享受第二种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元;北几气象站享受第三种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元;嵊泗气象站、舟山雷达站、大陈气象站享受第四种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元;嵊泗气象站、大巨气象站、石浦气象站享受第五种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5元;舟山、普陀、慈溪、镇海等其他气象站享受第六种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元。
10、艰苦地震台(站)津贴
人事部、财政部舟山台享受三级艰苦地震台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元;温州市、宁波台、湖州台享受四级艰苦地震台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元;新安江台、杭州台享受五级艰苦地震台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5元。
11、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林业部、人事部、 财政部全民所有制的林业事业单位(含国营林场、苗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 治站、动植物检疫、科研、教学等单位)工作人员甲级津贴每人每月10-12 元;乙级津贴每人每月8-9元;丙级津贴每人每月6元;丁级津贴每人每月4 元。
12、地质勘探职工野外津贴
地矿部、人事部、财政部地发分八类地区,执行不同标准。
13、政府特殊津贴
人事部人专发对1995年以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1995-200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政府特殊津贴5000 元。从2001年起,新选拔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政府特殊补贴10000元。
慧择提示:从上面您就可以看到部分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主要是针对一些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但是一些地方对特殊岗位津贴疏于管理,违背了工资政策,影响了工资基金管理。如果这种情况一直发生,特殊岗位津贴也就失去了意义。